受理
常用词
受理的意思
词语解释
受理
1.接受办理;接受处理。
例如受理人民来信。
英文seized;
2.法院接受案件,进行审理。
例如上诉通常要由高一级法院受理。
英文accept and hear the case;
翻译
- 英语 to accept to hear a case, to handle (a service)
- 德语 eine Klage bzw. Verfahren für zulässig erklären, annehmen (S), einen Rechtsstreit annehmen und streitig verhandeln (jur.) (S, Rechtsw)
- 法语 accepter un cas (juridique), faire face à, gérer
国语辞典
受理
◎法律上指诉讼时法院认为有可诉的理由而接受处理。
反义驳回
网络解释
受理
根据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(《刑事诉讼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》、《行政诉讼法》等)受理,一般是指接受诉状,进行审理。一般多指机构或代理人,接受申请人的申请,为其解决所交办事务。
受理的字义分解
受
拼音 shòu 部首 又 总笔画 8受 [ shòu ] 1. 接纳别人给的东西。 如 接受。感受。受精。受权。受托。受降。受益。受业(①跟随老师学习;②学生对老师自称)。受教。受领。受聘。受理。 2. 忍耐某种遭遇。 如 忍受。受苦。受制。受窘。受累(受到劳累)。 3. 遭到。 如 遭受。受害。受挫。受屈。受辱。受阻。 4. 适合,中。 如 受吃。受看。受听。受使。 [更多解释]
理
拼音 lǐ 部首 玉 总笔画 11理 [ lǐ ] 1.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。 如 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 2.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。 如 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 3.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。 如 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 4.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。 如 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 5.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。 如 理睬。答理。 6.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 7. 姓。 [更多解释]